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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篮球玫瑰小说介绍
重生之篮球玫瑰_重生之篮球玫瑰

重生之篮球玫瑰

狂饮维生素c

小说主角: 叶小凡 吴月 郑海潮 老张 石龙 王少杰 安东尼 罗斯 姜超 麦迪

相关标签: 玄幻奇幻 女神 重生之门 怪物 篮球 奇异 玫瑰 传奇 风云 心理

最后更新:2024/3/30 19:33:46

最新章节:重生之篮球玫瑰最新章节 第二十七章 气势逼人 2024-03-30

小说简介:高中曾经叱诧风云的篮球怪物,一次十字韧带撕裂让他成为了大学篮球场上的边缘角色,上天惜材,同样饱经十字韧带撕裂伤病摧残的传奇球星德里克罗斯与其深夜展开奇异斗牛,第二天罗斯因为心理问题自杀,他却一觉醒来拥有一副钢筋铁骨。他究竟是第二朵在球场绽放的玫瑰,还是篮球场上的坏蛋?金钱,地位,女神,他又…

内容摘要:“哎,这个场子我们要训练用,你去别的地方打吧。”几个异于常人高大的青年冰冷地说道。叶小凡听到后低声说了声“哦”,自觉地拿起球离开了。周五晚上的篮球场人满为患,根本没有别的地方。他将球抱在腰间,看着刚才那几个青年打球。叶小凡认得那些人是校二队的,看着他们做着高难度的拉杆,扣篮,后仰跳投,眼神中闪烁着些许羡慕。其实他身高也有188,没有健硕的肌ròu但也不算瘦弱。在高中也是球场上呼风唤雨,球场下迷妹围绕的风云人物,无奈他的膝盖在那时受了二次重伤,十字韧带撕裂让他差点告别篮球场。虽然治疗效果不错但终究不能适应篮球这种高强度的运动。那场伤病也影响到了他的学业和感情,篮球提招梦破碎,校花女友也受不了他的消沉离他而去。他来到这所末流211大学,对任何人都只字未提他的篮球生涯。所有人都只认为他是个投篮还不错的大个子。时间慢慢过去,夜晚降临,是的,叶小凡二直在球场等到了天黑。当人群消退,他找了二个最偏僻的角落开始投篮。渐渐的球场变得安静下来,诺大的球场只能听到叶小凡球入篮筐的刷网声。他早已习惯了这种孤独的声音,只是今天好像不同,似乎还有另二个刷网声。他停下了,夜晚让视线变得迷糊,他竖起耳朵静静的听着,分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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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篮球玫瑰书评精选
匿名书友
日常我研究我自己
性感琦玉在线麻辣兔头健身举铁
拳打吸血鬼脚踢猫头鹰
略略略
匿名书友
全靠创意脑洞,暂时没看到亮眼的故事,类似的小说之前看过一个,那个是脑洞念动力的,反正这些深入挖掘超能力的东西细想一下能写的不少,但写的有趣生动就很难了,本书亦然。
匿名书友
新时代码农醉酒后意外变成血族,我变秃的同时也变强了,理性的研究自身,坚定的追求成长,弱化版的天启陈博士,19年强力新人强力新作,值得品味
匿名书友
剧情平淡,丢了没捡起来。
匿名书友
非灵气复苏的变异文。对于身体的探索细节丰富又不乏趣味,配合变异生物的出现让剧情有更多的可看性。吹爆
匿名书友
小说切入点很不错。但是故事太平淡了。人物也很少,有点像说明文一样的了。
匿名书友
在现行的文字下,目测会火。
匿名书友
还未看的书还未看的书还未看的书还未看的书
匿名书友
主角突然变成了一只现代吸血鬼,为什么说现代呢?因为主角有别于得了卟啉症的患者,皮肤苍白,惧怕阳光,牙齿易脱落;也有别于传说中的吸血鬼,惧怕阳光、大蒜和圣水,惧怕银器,长着尖锐的獠牙。主角拥有强大的自愈能力,健硕的体格。除了都是以血为食之外。跟吸血鬼着实没多大关系。这本书前半段还挺有意思的,主角秉着严谨的科研精神一步步的探索这句血族身体的奇妙之处,偶尔上街消灭消灭敌人,逗逗小朋友,做做菜。但这种情节写个几百万字,我就看不下去了。
匿名书友
我变秃了,也变强了。这种研究自己的风格,一开始很新鲜,但后面有点看不下去。关于女主,我投老夏1票。
匿名书友
综合评分8分,推荐指数四颗星
匿名书友
他试图让我相信这个世界上真有血族,其实他没必要选这么难的目标。
匿名书友
本文很有创意,如果你变成吸血鬼一定会为所欲为。谱写出一段龙傲天的文来。然而主角不一样,进行着各种科学研究,探寻背后的真相。小高潮,温情戏穿插不断,很有血肉感。但是一直科研,一直说明文,一直背后理论。前期看着还不错,中期勉强能忍,后期就太难受了。推荐有耐心的看。
匿名书友
如果你变成吸血鬼,你会怎么做?本书很好的讲明了如何正确吸血,科学吸血的故事。当一个普通人类向坤拥有了超人一等的能力后,如何自我观察变化,自我适应能力,寻找进化方向,寻找人生以及情感的定位的过程,起码前半段是这样的。
后半段力量体系崩塌,开始毁天灭地之后,就多少有点难看了。算是小烂尾吧,但也值得一看。B+
匿名书友
确实很不错,主角异变后,花了大量时间,精力做实验,测试自己身体变化,小心翼翼地探索。这显得很真实,很严谨。
文中刚死掉的坏吸血鬼就是反例,有了能力后只会使用谋利,放纵欲望,结果被主角轻松KO。
主角当下最重要的,作为一个异类如何在人类社会隐藏,安全地生活下去。女人什么的,不在优先序列。所以没有什么腻歪的感情戏。点赞。
然后偶尔淡淡地装个B,完美。
匿名书友
近期老白读者群体里的爆款文,都市异能文~

作为一个失业码农,主角一觉醒来,发现自己变成了一只野生血族?程序员的探索之魂熊熊燃烧,开始系统研究自己的超能力,不断探索,锻炼,开发,努力适应自己的新身份,步步变强~算是一个野生血族起源的故事吧~

虽然剧情慢热,冲突不多,偏日常向,但主角理工男的思维方式,步步探索的节奏,写得非常接地气,不同于那些获得超能力之后就围绕装逼打脸来展开的普通套路文,小说围绕主角研究自身能力来展开,文笔质朴,循序渐进,全程智商在线,真实有趣,将一个有理科思维,基本科学素养的普通码农描写得惟妙惟肖~

需要注意的是,小说剧情推进缓慢,用了大量篇幅描写主角对自己的研究探索过程,非常细致,看不进去的朋友会觉得这些过程有点儿流水账,比较枯燥,不过我觉得理科男应该对这些会很感兴趣的,至少对我来说,这是爽点~另一个点是小说的女性角色较多,成为小说很多剧情的导火索,争议较大,批评不少,叫好的也有,对我来说,没啥感觉吧~最后是小说开头,有点儿无趣,劝退不少,个人建议是,如果不喜欢,可以跳过从十多章之后的相亲剧情开始看~

最后有一个担忧,虽然目前剧情看起来蛮舒服,但有点儿担心之后的剧情展开,如果没有新的突破,写出新的看点,就很容易成为赤戟经常提到的那种虎头蛇尾类作品~

推荐指数,四颗星,推荐给喜欢都市异能文的童鞋,理工男,科研合理党,都可以来看看~对了,这书是之前八月看优书中排名第一的作品哦,有一试的价值~(当时还没改名,叫《变成吸血鬼是什么体验》)
匿名书友
刚开始看的很开心,慢慢探究,可是也不能一直探究了吧,看小说不就是为了爽嘛!不爽还不如去看论文.....书荒看吧
匿名书友
读至257章,暂不追更。大醉一场醒来变血族,吸取同类生物的血还能再进化。变成血族后大篇幅的对自己的研究非常枯燥无味,整个剧情也让人没什么期待感,干草。
匿名书友
写法啰嗦了一点,不过文笔剧情人设都在平均水平之上,总体是本很不错的书。
整体节奏非常慢,加上更新量也不算多,加上有条理又略过细致的写法,显得行文就很拖沓。不过到目前八十多万字,能明显感觉到作者稍微有所提速,剧情也开始进入高潮阶段,这书还是值得一看的。
匿名书友
题材挺有意思,但是作者风格不合我的口味,也许这种主角低调慢慢研究自己超能力的剧情会有很多人喜欢,可是我觉得太干了,通篇读下来几乎没有多少爽点。主角对于一直示好的女角色也置若罔闻,现实已经够难了,为什么我看个都市小说还要单身,除非是写得很精彩的小说,不然我真看不下去和尚文了。